Sunday, March 30, 2008

原地踏步


二月份,做了一个决定,不想再和老板纠缠不清了。我恨恨地发了一个辞职的电邮,同事们都很震惊。事发的一个月后,我还是在一样的位置上班,扮演回我的角色。同事们很好奇的问,难道我的一哭二闹三辞职奏效?老板给我更好的条件邀我留下? 错了错了,全都错了,乳癌并不能靠感觉的。。什么啦,只是对这支广告印象很深。

人嘛,也会为三斗米而折腰的。谁叫我负债累累,又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,很讽刺呢!

我完全失去了价值,只能任人鱼肉。



2 comments:

dreamaker@创梦者 said...

加油。。。
让我们一起为美好的将来而努力。。。
找到好的工就给老板好看。。。

Jack Chuen said...

老板, 不用酱悲的~
这处不留人,自有留人地。
不过如果真的要走,最好找到才走,
不然好像我那样,失业两个月多,真的是一点都不好玩的。。。。

大家一起加油吧!顺便告诉你我已经找到工了!